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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2011—2015年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编辑:宁波大学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近日,全市开展了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我校荣获“全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回顾“六五”普法期间,我校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依法治校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学校多部门联动,构筑了以学院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法制教育宣传立体网络。我校与宁波市(区)人民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法治实践活动基地,合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等活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得到拓展。我校教师面向社会提供“普法教育培训、普法项目拓展、普法课程教本研发、普法学术课题研究”等系列普法服务。法学院在校外设立法律援助基地——流动“法律诊所”,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年来先后有700余位“大学生律师”为近千名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该诊所组织“法律大篷车”成立15年来,开赴我市偏远农村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足迹遍布省内30余个县市区。科技学院“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宁波市唯一设于高校内的正式法律援助机构,与数十家基层司法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形成了紧密合作的实战教学辅助平台。此外,我校充分发挥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注重《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建设,不断充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学校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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