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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

关于重申校园停车规定的通告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信息来源:丽水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畅通校园道路,确保校园交通秩序,现重申校园停车规定,9月18日开始查处,违停小车每月通报,违停电瓶车、自行车等就地上锁。请互相告知,自觉遵守。

一、禁停路段:校园主干道及楼宇门口

1. 学校南大门广场、学院路、东西环线

2. 学校南大门西沿德涵路至图书馆南侧篮球场路口

3. 学校南大门东沿致远路至东区教13

4. 西区教7南侧行知路至图书馆北侧停车棚路口

5. 东区教11西侧高阳路至工科实训大楼南侧道路路口

6. 东区碧云路教14至东区学生公寓15栋前路口

7. 以上主干道各楼宇门口

8. 消防通道

二、其它路段按规定停车,有序停放,严禁小车、两轮车互占车位。

三、校园临时停车场

1. 西区行政楼南面临时停车场

2. 西区教6北面临时停车场

3. 东区教11和教12中间的智慧广场临时停车场

4. 东区教9学生事务中心西侧临时停车场

5. 东区2号学生宿舍前旧篮球场临时停车场

6. 学院路北段北大门前临时停车场

 

保卫处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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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丽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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