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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

学校喜获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宁波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立项名单揭晓,全国获批239项。我校获准2项,名列全省第2位,全国并列26位(全国获批2项以上的单位共计43家)。我校获批项目分别是商学院沈满洪教授为首席专家申报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研究——以中国东海为例”和法学院钭晓东教授为首席专家申报的“社会源危险废弃物环境责任界定及法律治理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我国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层次最高、资助强度最大、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政府基金资助项目。今年7月,国家重大项目选题发布后,学校职能部门精心策划,及时召开人文社科类学院院长、科研院长会议,布置申报工作,校长沈满洪亲临会场做申报动员。申报过程中各学院积极参与、精心组织、科学论证设计,相关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与协调工作,全校共申报了6项。经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最终取得了一次中标2项的历史最好成绩,这是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又一个标志性成就。
    重大项目“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研究——以中国东海为例”是由我校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商学院等单位联合申报,以应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相关骨干教师为主要研究力量,同时邀请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等相关研究人员共同参与,组建了涉及生态经济学研究、海洋经济研究、海洋环境价值研究、海洋法律制度研究和海洋环境治理研究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团队。预期研究成果将促进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大力推进相关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为促进我国海洋生态经济学的发展和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重大项目“社会源危险废弃物环境责任界定及法律治理研究”研究团队是由我校法学专业教授为主,同时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国家环保部、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相关研究人员加盟组成。预期研究成果将通过阐述环境责任的基本理论构建以责任为重心的环境法治理论体系,对解决社会源危险废弃物问题的实务操作指南进行专门的针对性设计,直接服务于国家及有关机关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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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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